一:目標
通過雙方共同努力、積極協作,在合同期內,使企業按ISO14000標準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體系,規范企業的管理運作、提高管理水平,并通過第三方管理體系認證,獲得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二:內容
咨詢機構依據選定標準的有關要求,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環境管理體系,其中包括:
1、為企業提供ISO14000標準基本知識培訓、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編寫培訓以及內部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員培訓;2、指派專家對企業的管理運作進行調研,確定環境體系框架,進行總體策劃;
3、指導企業編寫環境管理手冊及體系程序,并進行審改;
4、指導企業完善環境管理體系相關文件,保證體系的協調性和有效性;
5、指導并參加企業進行的內部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提出問題和改進建議;
6、對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符合性審核,提出符合性審核報告;
7、協助企業選擇權威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
三:步驟
咨詢項目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1、派專家到企業了解基本情況,提供基礎培訓,經充分協商制定認證咨詢工作計劃;
2、制定出管理手冊和體系程序文件的編寫要點,指導企業編寫手冊和程序文件并進行審改;
3、指導企業有效實施環境管理體系文件,指導并參與內部體系審核,指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4、對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符合性審核,指導企業申請第三方體系認證。
四:配合
1、企業應按咨詢機構要求提供適宜的資源;
2、企業應以提高自身管理運作為出發點對待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
3、企業各級人員應通力配合咨詢機構的咨詢活動;
4、在咨詢過程中,企業不宜對組織機構和管理模式作重大調整;
5、雙方嚴格執行經充分協商的認證咨詢工作計劃。
五:保密要求
1、雙方應嚴格保守各自及對方的經營和技術秘密;
2、咨詢人員必須對企業的經營和技術文件保密,用后立即歸還;
3、企業未經許可,不可轉借咨詢所產生的結果性文件;
4、咨詢合同終止后,保密要求仍然有效。
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介紹
一、ISO14000環境系列標準
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發布的序列號為14000的一系列用于規范各類組織的環境管理的標準。國際標準化組織成立于1974年,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國際標準化機構,也是最大的國際科學技術組織,已發布了大量的工業與產品標準,也有管理標準如ISO9000質量系列。
國際標準化組織為制定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于1993年6月設立了第207技術委員會(TC207)。它是在國際環境保護大趨勢下,在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之后成立的,下設了6年分委員會和一個工作組,內容涉及環境管理體系(EMS)、環境管理體系審核(EA)、環境標志(EL)、生命周期評估(LCA)、環境行為評價(EPE)等國際環境管理領域的研究與實踐的焦點問題,是近十年來環境保護領域的新發展、新思想,是各國彩取的環境經濟貿易政策手段的總結,內容非常豐富。TC207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用三年時間完成了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審核標準制定工作,其他標準因內部分岐較大,做為正式國際標準出臺尚需時日。我國于1995年10月成立了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委員會,迅速對5個標準進行了等同轉換,因而環境管理體系及環境審核也就構成了今天意義上的ISO14000的主要內涵。
這5個標準是:
GB/T24001-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GB/T24004-ISO14004 環境管理體系-原理、體系和支撐技術通用指南
GB/T24010-ISO14010 環境審核指南-通用原則
GB/T24011-ISO14011 環境管理審核-審核程序-環境管理體系審核
GB/T24012-ISO14012 環境管理審核指南-環境管理審核員資格要求
。ㄗⅲ篒SO14000生命周期評估-原則和框架已于97年6月15日正式發布)
二、ISO14001標準的主要內容
ISO14001為各類組織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環境管理模式,即環境管理體系(EMS)。標準對環境管理體系的定義是:“環境管理體系是全面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包括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維護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結構、策劃活動、職責、操作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實際上,環境管理體系就是企業內部對環境事務實施管理的部門、人員、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相應的硬件措施。一般的,企業對環境事務都進行著管理,但可能不夠全面不系統,不能稱之為環境管理體系。另一方面,這套管理辦法是否能真的對環境事務有效?是否能適合社會發展需求?適應環境保護的要求?在這些問題上各企業之間差異很大。環境問題的重要性日益顯著,特別是它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際標準化組織總結了ISO9000的成功經驗,對管理標準進行了修改,針對環境問題,制定了ISO14001標準?梢哉J為ISO14001標準所提供的環境管理體系是管理理論上科學、實踐中可行、國際上公認、且行之有效的。
ISO14001所規定的環境管理體系共有17個方面的要求,根據各條款功能的類似性,可歸納為5方面的內容:環境方針、規劃(策劃)、實施與運行、檢查與糾正措施、管理評審等。這五個方面邏輯上連貫一致、步驟上相輔相承,共同保證體系的有效建立和實施,并持續改進,呈現螺旋上升之勢。
首先,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必須得到最高管理者的承諾,形成環境管理的指導原則和實施的宗旨,即環境方針,要找出企業環境管理的重點,形成企業環境目標和指標;其次,貫徹企業的環境方針目標,確定實施方法、操作規程,確保重大的環境因素處于受控狀態;再次,為保證體系的適用和有效,設立監督、檢測和糾正機制;最后通過審核與評審,促進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提高,完成一次管理體系的循環上升和持續改進。
ISO14001與環境因素的識別
環境因素指一個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全面識別組織的環境因素,準確評價重要環境因素是建立與保持環境管理體系的基礎。根據ISO14001標準中4.3.1環境因素這一條款的要求,組織在識別環境因素時應注以下幾方面考慮:
1. 從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產生于組織的生產加工過程中, 包括原材料的選用、原材料的輸入到產品的輸出,也包括產品的流通和消費的全過程
2. 識別環境因素應包括可控制和施加影響的
可控制的是指組織自身可以管理、改變、處理、處置的環境因素;
可施加影響的指組織不能通過行政管理或其他技術手段等改變的某些環境因素,這類環境因素多屬于與組織關系較密切的相關方,可通過某種利益關系對相關方施加影響,間接實現對環境因素的控制或管理。
3. 識別環境因素應注重考慮不同的狀態、時態與類型
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
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
六種類型:大氣排放、水體排放、廢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與自然資源的使用、當地其他環境問題和社區問題
識別環境因素須動員各部門、各層次的員工共同參與,全面考慮組織的產品、材料、生產、工藝、資源、管理等多個方面。對識別和評價出的重大環境因素進行控制與管理,是環境管理體系的管理核心。